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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企如何“沖出”商標糾紛困局?關鍵詞:濟寧商標注冊 發(fā)布時間:2022/7/11 9:19:24 瀏覽量: 近日,奧迪股份公司(下稱奧迪)在德國慕尼黑法院對上海蔚來汽車有限公司(下稱蔚來)提起訴訟,指控蔚來旗下兩款運動型多用途汽車車型“ES6”和“ES8”的命名,侵犯了其兩款性能車“S6”和“S8”在歐洲享有的商標權,引發(fā)廣泛關注與熱議。 “被訴商標侵權可能給蔚來聲譽帶來負面影響,如果蔚來全力爭取相關商標,可能花費大量費用、時間和精力!痹诔仓R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薛友飛看來,新能源電動車行業(yè)市場瞬息萬變,如何快速有效化解商標糾紛成為各大車企需要重視的問題。面對糾紛,是對簿公堂,還是握手言和,各大車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出一些可供借鑒的方案。 完善布局 攻守并舉 記者了解到,去年5月,蔚來正式進入挪威市場,宣布交付的首款車型正是“ES8”。今年4月,蔚來表示將加快全球化布局,相關產品與服務將在德國、荷蘭等國家落地。 “無論是中國企業(yè)走向國際市場,還是國外車企進入中國,車型商標糾紛案件時有發(fā)生。這些案件存在一個普遍性問題,當事人多采用‘字母+數字’形式的車型商標,顯著性較弱,容易與他人在先權利產生沖突!鄙虾d钕蓭熓聞账蓭熽惿偬m介紹,從實務看,這類案件中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的判斷,并非簡單對比商標標識本身。商標的主要功能在于識別商品與服務來源,能否識別則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為前提。 “蔚來與奧迪旗下兩類產品無論是車型、動力系統(tǒng)還是售價都不同,相關消費者在購買不同商品時,注意力并不相同。同時,汽車產品不同于普通消費品,除在車身標注車型外,還會明顯標注汽車品牌標識,而且消費者在選購此類高價值產品時,大多施以高度注意力,產生混淆的可能性較低!标惿偬m表示,這一實際情況提示車企在進入其他國家市場時,需要制定“攻守兼?zhèn)洹钡膽?zhàn)略——不僅要事先對競爭對手核心商標及主要產品型號商標進行檢索,并有意識地規(guī)避使用可能構成相同或近似的標識,還要及時將涉及自身核心商業(yè)利益的商標提早布局。如此,車企在守好自己主陣地的同時,也可在遭遇侵權時主動出擊,化解糾紛。 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野馬公司)便做到了提早進行商標布局并成功維權。野馬公司是四川省知名的老牌汽車企業(yè),1986年注冊了“野馬”商標,而美國知名汽車品牌“福特”旗下“MUSTANG”車型的中文名稱正是“野馬”,其于2006年申請注冊“福特野馬”商標,但在進入中國市場時尚未獲準注冊,在其“MUSTANG”車型進入中國后,野馬公司認為其涉嫌侵犯自己的商標權向法院提起訴訟,法院最終判決福特汽車(中國)有限公司停止商標侵權行為,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、消除影響。 握手言和 協(xié)商共贏 記者了解到,汽車行業(yè)中的同名車型非常多,以“X7”為例,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包括寶馬、陸風、漢騰、長安歐尚等在內的10余個品牌都在使用或曾使用這一車型,而以“S”“Model”開頭的車型也不在少數。盡管汽車市場競爭激烈,但并非所有車企都會通過對簿公堂化解糾紛,一些企業(yè)會在衡量利弊后,通過協(xié)商合作的方式予以解決。 從狹路相逢到握手言和,“戴姆勒”與“奇瑞”圍繞“EQ”與“eQ”車型標識的交鋒就是一個例子。2016年9月,戴姆勒股份公司(下稱戴姆勒)旗下品牌“梅賽德斯—奔馳”發(fā)布“SUV Generation EQ”概念車,當年年初,戴姆勒就在中國提交了“EQ”相關商標注冊申請。然而,這一商標“偶遇”中國本土品牌“奇瑞”旗下電動車品牌“eQ”。 早在2014年7月21日,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奇瑞)就已成功注冊“eQ”商標,并于當年推出旗下純電動微型車“eQ”。2017年3月,奇瑞以戴姆勒申請的“EQ”與其已經注冊的“奇瑞eQ”構成近似商標為由,向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。 與過往主體循環(huán)陷于訴訟不同的是,經過4個月溝通協(xié)商,雙方就該共享品牌名稱的一系列條款達成一致并簽署相關協(xié)議。從雙方發(fā)布的聲明來看,戴姆勒認可并同意奇瑞對“eQ”品牌名稱和產品命名在全球范圍內的使用,而奇瑞認可并同意戴姆勒的“EQ”品牌名稱和產品命名在中國市場的使用。 “比亞迪”與“長城汽車”也書寫了一段妥善處理車型商標歸屬的“佳話”。2016年11月,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長城汽車)推出新品牌“WEY”,中文名“魏派”,后改為“魏牌”。然而,在2016年1月,“魏”商標已被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比亞迪)提交注冊申請。2021年9月,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(fā)布的一則商標轉讓公告顯示,比亞迪的“魏”商標已經正式轉讓給長城汽車。 時隔兩個月后,比亞迪發(fā)布綜合型銷售網絡“海洋網”,其中包含一款車型“登陸艦”,而長城汽車已于2021年4月提交了“登陸艦”商標在汽車底盤、電動運載工具等第12類商品上的注冊申請,并于2021年10月獲準注冊。 中國商標網發(fā)布的公告顯示,今年2月,長城汽車已將“登陸艦”商標轉讓給比亞迪。這一被網友稱為成人之美、禮尚往來的做法,讓兩家車企避免因車型商標爭奪陷入糾紛。 如今,在長城汽車“魏牌”的官方網站可以看到,“魏牌”推出“摩卡”“摩卡DHT-PHEV”等多款車型,同時今年6月長城汽車“魏牌”攜“摩卡PHEV(Coffee01)”亮相挪威電動車展,開啟了遠航新征程?梢,無論是對長城汽車“魏牌”遠航,還是比亞迪謀劃上市多用途汽車車型“登陸艦”,雙方通過友好的方式完善各自商標布局,為走向更廣闊的市場開了好頭。 車企商標糾紛個案紛繁復雜,背后經濟利益錯綜復雜,相信本著結合實際、揚帆遠航的目標,進退合宜的車企定能找到闖出車型商標糾紛困局最佳方案。 來源:濟寧商標注冊 http://www.ptc-asia.com.cn/content/?598.html 相關文章 |